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開的一則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,此前,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國航”)起訴一名2020年從國航辭職的機長,要求其支付培訓費533萬元,違約金533萬元,合計1066萬元。國航訴稱,航空公司培養一名機長,最少需要花費600萬元至800萬元。
法院一審認為,飛行員具有專業性和特殊性,屬于高技能人才,需要長時間的能力培養過程及持續的能力保持過程,該名機長應當支付國航的培訓費損失。同時對國航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請求,不予支持。法院一審判決,該名機長支付國航培訓費210萬元。二審判決書顯示,二審中,雙方并未提交新證據,二審維持原判。(中新財經)